1、在后勤集团党委、纪委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监督检查后勤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和后勤集团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并向后勤集团党委、纪委报告。
3、组织协调开展后勤集团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后勤集团的职业道德和廉洁从业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4、对后勤集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5、推进后勤集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6、做好后勤集团重点领域和关口(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等)监管的相关工作。
7、受理对后勤集团党风廉政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时向后勤集团党委、纪委报告;按规定权限对本单位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本单位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8、完成后勤集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