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根据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近期对本单位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一批因债权人注销原因而导致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这些款项长期挂账,已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为优化本单位资产结构,经研究,拟对该批无需支付的款项进行核销处理。
一、核销范围与金额
本次核销的款项共计五笔,总金额为人民币45504.66元(大写:肆万伍仟伍佰零肆元陆角陆分)。款项性质为应付账款。
二、核销明细
核销科目 | 业务日期 | 业务内容 | 核销对象 | 核销金额 | 账龄 | 核销依据 |
应付账款 | 2019.3 | 货款 | 杭州浙大同力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 208.61元 | 5年以上 | 公司已注销 |
应付账款 | 2018.1 | 货款 | 杭州王家弄农贸市场刊珐粮油店 | 966.00元 | 5年以上 | 公司已注销 |
应付账款 | 2016.4 | 货款 | 杭州子亿肉类经营有限公司 | 5417.97元 | 5年以上 | 公司已注销 |
应付账款 | 2015.1 | 货款 | 杭州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阿峰粮油经营部 | 37412.00元 | 5年以上 | 公司已注销 |
应付账款 | 2017.11 | 货款 | 杭州市西湖区宝祥生态养殖场 | 1500.08元 | 5年以上 | 公司已注销 |
合计 | 45504.66元 |
三、核销原因
核销原因为:债权人已依法注销。
四、核销依据
本次核销严格遵守内部审批流程,并已取得企业信用公示报告五份。
五、公示与异议处理
现对上述核销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
公示期间,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主张相关债权,请以书面形式并附上有效证据向本单位财务部提出。
联系人:查林燕
联系电话:0571-88206326
特此公示。
饮食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