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各单位:

2006年即将结束,为更好地做好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和主办会计必须重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年终前更要重点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催收、结算各种款项,以便年终及时入帐,准确核算整个年度财务收支情况。2006年的发票或收据,无特殊情况下年度不予报销。

二、年终须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1、资产(固定资产、存货)清理盘点工作并编制资产盘点表;

2、对往来款项应逐笔进行核对、清理并编制往来款余额清单;

3、确认为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及时转入“营业外收入”帐户;

4、职工领用的备用金在年底前应全部收回,下年度根据需要重新确定;

5、根据总公司发(2006)5号“关于转发《浙江大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6、对清产核资中,核定的正在办理报批手续的资产损失,暂不作帐务处理。

三、各单位人员经费的发放必须按集团批准的内部分配方案及总经理经济目标责任书的控制指标进行严格控制。

四、请各中心将2006年度应缴未缴的各类税费(含个人所得税),于2007年1月7日前上交集团财务投资部,以便及时统一上缴。

五、关于年终利润分配,各二级单位根据与集团签订的总经理经济目标责任书中的有关条款,提出具体方案,报集团审批同意后执行。其中各中心2006年度应上交的结余统一在当年度上交并计入 “管理费用”科目。

六、按浙大后集发财(1999)08号“后勤集团公司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从集团购领的各类税务发票(收据)和校内结算凭证(2006年1月1日前购领)务必于12月31前到集团财务投资部办理核销。对不办理核销又不说明情况的单位,停止购领。

七、2006年度会计报表统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各二级单位根据审计报告编制汇总报表(包括收支统计表)及财务分析报告,各企业还需单独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并2007年3月15日前上报。

各单位的财务分析报告应根据后集发财(2001)02号“关于集团公司各所属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编制,对其中的附表按今年集团统一格式填报。

各单位在上报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还须上报下列资料:

1、年报审计报告原件;

2、财务分析报告的电子文档;

3、各单位汇总报表及收支统计表的电子文档。

后勤集团财务投资部

2006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