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大校办〔2014〕4号文件精神和控股集团相关通知,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现将学校暑假期间后勤集团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规定学生暑假为7月4日—9月18日,2014级本科生新生于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18日为本科新生始业教育和军训;研究生新生于9月20日报到,9月21日—10月20日为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
二、学校规定教职工于7 月14 日—9 月15 日安排暑期轮休。9 月16 日起上班。
三、学校暑假期间,后勤集团职工按集团规定原则上不放假。各单位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正常有序。有关单位可安排本单位职工培训、短期学习、调研、年休假等内容,根据控股集团相关通知要求,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21日—8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单位须在7月16日前将本单位暑期的各项安排以书面形式报告集团。各单位管理干部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各单位负责人在暑期离杭出差,或单位因特殊情况组织群体性活动,须事先书面报告。群体性外出活动期间,单位及下属各部门必须有负责人留岗。
四、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在学校暑期前开展全面的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各项措施,同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责任制,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按有关程序及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校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工作,努力做好新学年迎新工作和暑期军训的后勤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关心一线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做好慰问工作。
六、学校暑假期间(7月14日—9月15日,双休日除外)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后勤集团各单位办公时间原则上与学校同步(有服务要求的岗位和特殊岗位除外)。
后 勤 集 团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