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6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浙大校办〔2016〕7号文件精神)和控股集团相关通知,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现将学校暑期后勤集团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规定学生暑假为7月4日—9月13日,2016级本科生新生于9月10日报到注册,9月11日—9月14日为本科新生始业教育;研究生新生于9月11日报到,9月12日—10月9日为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

二、学校规定教职工于7月11日—9月7日安排暑期轮休。9月8日起上班。其中9月1日—9月7日根据2016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期间有关安排,除必要的值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外,其余人员均安排休息。8月28日(星期日)安排值班,9月10日(星期六)、9月11日(星期日)上班。

三、学校暑期,后勤集团职工按集团规定原则上不放假。各单位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正常有序。有关单位可安排本单位职工培训、短期学习、调研、年休假等内容,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11日—9月7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此期间,原则上行政办公人员和管理人员同一时间轮休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2,同一时间轮休的集团各单位班子成员数不超过本单位班子成员总数的1/2。各单位须在7月7日前将本单位暑期的各项安排以书面形式报告集团,并将暑期工作人员安排表及联系方式于7月7日前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布。各单位各部门在暑期要继续严格执行好管理干部和群体性外出的报告报备制度。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的安全稳定工作,要按照学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各项措施,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明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暑期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责任制,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按有关程序及规定进行处理。8月15日—9月10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各单位班子成员原则上要求在杭。

五、学校暑期(7月11日—9月7日,双休日除外)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后勤集团各单位办公时间原则上与学校同步(有服务要求的岗位和特殊岗位除外)。

后 勤 集 团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