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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王丽琪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王丽琪,女,汉族,本科毕业,浙江江山人,1993年1月生,201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杭州浙大同力水电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该同志于2021年4月14日提出入党申请,2022年5月26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唐劲松同志、温正双同志。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4年3月6日讨论,拟确定王丽琪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6日起至2023年3月13日止。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1-88273063


水电保障中心第四党支部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