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幼教中心党总支坚持持续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与贯彻,增强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与党性修养。
6月24日下午,幼教中心党总支组织了一场面向中心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心四级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党课,共110人参与。本次党课特别邀请了浙江大学后勤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辉文同志担任主讲嘉宾,紧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主题,着重强调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重要性。活动由幼教中心主任周熔主持。
刘书记首先带领大家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梳理了2023年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及纪律处分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她运用丰富的理论知识、详实的数据和典型的案例,让与会人员更加深入地理解和领会了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和新要求。
随后,刘书记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要义进行了全面阐述,详细解读了《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主要特点,并深入分析了《条例》修订后的变化。她强调,《条例》的贯彻实施应坚持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行为上全涵盖的原则,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

结合幼教中心实际,刘书记还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特别针对政务处分的种类、政务处分的期间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度剖析。
党课临近尾声,刘书记着重指出“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警示大家要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铸牢心中“戒”,言行更有“界”。她勉励全体党员要自觉学纪,坚持全面学、经常学、跟进学,真正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要严格守纪,守在小处、守住要害、守一辈子。





周熔主任总结,每位同志都要对标对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照学,检视学。不断坚守党纪法规,做让组织放心、可信任的有心人,合力打造规规矩矩、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凝心聚力赋能浙大幼教事业新的发展。同时,她还向全体与会人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坚定信念,手握戒尺,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二是要严守纪律,检视自身,在生活和工作中检视自己的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三是要锤炼党性,涵养正气,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真正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