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浙江大学后勤集团在玉泉校区举行了2021年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会议听取了后勤集团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委员会《关于2020年工资协议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报告》,在后勤集团总经理林旭昌和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姜群瑛带领下,企业方、职工方双方协商代表对2021年工资集体协议展开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后勤集团2021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纪律和职工奖惩等事项,条款内容既符合后勤集团发展现状,也维护了职工权益。职工方首席代表姜群瑛表示,工资集体协商是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在劳动工资方面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企业工资领域的生动实践,既是企业维系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必然要求,尽管新冠疫情对2020年后勤集团经济运行和工资集体协议履行造成了很大压力,但是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将疫情带来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点,工资集体协议条款得到了全面落实,不仅有力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而且有效提高了和谐劳动关系质量。职工方代表丁燕飞就2021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点作了说明,双方协商代表就协商事项发表了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协商,与会协商代表举手表决通过了《2021年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企业方首席代表林旭昌对职工代表方的准备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后勤集团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委员会所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99.1%的职工对2020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表示满意,充分说明集团工资协商工作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集团要充分关注一线职工的诉求,结合后勤工作岗位特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职工谋利益,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可以更好地发挥职工们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职工们的职业认同感,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后勤集团党委书记万春根祝贺双方代表通过认真协商达成协议。他表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贯彻落实后勤集团“国有性质、高校背景”基本属性的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民主管理、构建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要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工作,让职工共享后勤集团改革发展的成果。
后勤集团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按照有关规定,《2021年工资集体协议》将提交后勤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经公示后进入履约阶段。